记得去年曾经看到一则关于海外演出的消息,大致是说某乐队在英国预售6个月后的演出门票,在短短几小时内6.5万票全部售罄。这不能不惊叹欧美国家的演出市场的成熟,演出消息的传播通路以及售票渠道的出票能力都非常高效。
在这先来说说音乐演出信息的互联网传播渠道,除了新闻、广告等常规的营销方式外,音乐演出的个性化推送和分享服务由于具备更精准的用户投放方式,已正逐步成为演出信息在线营销和在线票务零售的主要渠道。
大体说来,这些服务平台提供如下一些功能。
1.提供音乐演出信息的目录和检索;
2.提供音乐演出信息的个性化订阅;
3.提供音乐演出信息的发布;
4.用户对演出信息的分享和参与后的信息分享;
5.演出票务的订购
提供此类服务比较典型的有Songkick, Bandsintown等,还有像Last.fm、豆瓣、魔时网的频道也有提供部分类似的服务。可能由于Songkick和Bandsintown的服务更专注的原因,服务体验和开放性方面更体现音乐爱好者的需求,例如可以订阅喜欢的音乐家、导入用户Pandora,Last.fm帐号内的收藏音乐家、手机应用、Widget、iTunes插件、博客插件、API输出、票价比较等等。只是由于票务零售都是聚合自不同的来源网站,在订阅过程中的网页跳转多少有些影响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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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04月 20, 2010
一次不小心的和谐事件,写了有近5年的博客数据毁于一旦。
通过Google Reader勉强恢复了部分,图片和其他的资料也已经不复存在。
还是要感谢Google。
另,有关数字音乐行业信息的更新将集中在Music20.org发布,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上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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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04月 13, 2010
如果说互联网对于音乐家和唱片公司有何正面意义的话,那一定不能不提互联网为音乐家与歌迷之间的沟通交流创造了更多便利的机会。两者的角色不再仅仅是在舞台上下扮演,而可以如朋友间的交流。
在欧美国家,音乐家的在线营销环境已经逐步形成体系,音乐家和唱片公司也明确意识到它的价值,都在积极利用这些线上工具。这儿具体来说几句在西方国家的在线音乐营销环境。
SNS社区
在Myspace上设置主页,向歌迷提供作品试听、演出动态…等,Myspace官方号称有数百万音乐家已经建立主页。在Facebook、Bebo上建立专页、群组与歌迷建立直接的联系。还有Bebo,根据澳大利亚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澳大利亚音乐家使用Myspace比率高达89%,Facebook达52%。
微博客
当然是Twitter咯。可能是因为Twitter的实时性要求高,音乐家的使用率并不是很高。澳大利亚的报告显示20%的音乐家使用它。
音乐社区
在Last.fm、iLike、imeem等在线音乐社区中建立自己的Profile,分享更多的内容,既可获得一定的版税又能让更多的歌迷了解他们。
音乐视频
音乐视频相对于音频文件具有更强的冲击力。或许是制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吧,海外音乐家在利用音乐视频、花絮、现场等视频内容作为推广手段已经是相当普及。据澳大利亚的报告,澳大利亚音乐家有70%使用Youtube发布视频内容宣传自己。
邮件列表
不同于国内,在欧美国家邮件应用一直是互联网最广泛和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用。通过在线工具收集、管理歌迷的邮件列表,并向歌迷推送音乐家重要的信息邮件。
数据分析
如Music Metric等在线工具搜集互联网上与音乐家相关的数据,并加以分析以帮助音乐家了解他们的音乐在互联网推广和歌迷接受情况。Myspace和Last.fm也有为音乐家提供类似针对站内数据监控和分析的工具。

免费
由于欧美的数字音乐收费市场相对成熟,所以具有一定歌迷基础的音乐家通过放送免费内容的方法是吸引更多歌迷关注的有效方法。
除这些外,音乐家和唱片公司还采用官方网站、博客、Widget、iPhone App…等诸多方法进行在线营销。
国外的歌迷其实蛮羡慕中国的歌迷,他们觉得在中国歌迷想在线听还是想下载,都可以有很多服务可以选择,而且还都是免费的。但是我想中国的音乐家和唱片公司一定是反过来,他们更需要帮助他们在线营销的工具。从我看来,这方面已形成一定气候也已经被部分音乐家所接受的在国内可能也就新浪博客、百度贴吧和豆瓣音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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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1月 22, 2009
百度与Qtrax的合作案子看来之前的理解有误:
Qtrax称合作仅限于百度娱乐和千千静听两个门户,并不牵涉百度mp3搜索部分的合作。
百度的发言人则通过email告知媒体百度与Qtrax的合作仅限于文字信息,如歌手的背景资料,与歌曲本身无关。
不过还是觉得挺奇怪的,即使是建立基于歌手信息库的合作,为何要找一家提供英文信息的公司合作?还是会有进一步的合作没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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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1月 12, 2009
Twitter应用在互联网的盛行,已经使它成为音乐家和唱片公司重要的在线营销工具。Jason Mraz、Coldplay等大牌艺人和环球音乐、Subpop等唱片公司也都不忘在Twitter上营销自己。
用twitter方式可以很方便的将自己喜欢的文章、图片分享给好友,并通过他们的人际网络传播出去。基于此,也有不少Twitter的音乐寄生服务希望实现以此来实现音乐的分享,这类服务有:Twisten.fm、Song.ly、Blip.fm等一系列。但这些寄生服务本身大多不提供在线音乐服务,音乐源来自别的站或者一些音乐搜索引擎。觉得除了Blip.fm较受欢迎外,其余的都并不是很理想。
新浪乐库运营至今已经拥有百万级的曲库,但其点播的流量大多来自新浪博客的Widget播放器,估计这些流量大部分并不能转换成为新浪乐库的用户。这对新浪乐库来说是增加了流量的成本,却未能产生对应的广告收益。前阵子被朋友邀请注册了新浪微博,偶尔也上去转一圈。最开始有关注新浪乐库推音乐,后来因为推的内容我没啥兴趣也就取消了关注。
由此想到新浪乐库应该多利用微博这一资源去推他们的乐库服务,可以在他们的乐库单曲、播放器中加上推歌的按钮,如imeem加的tweet。

也可以在新浪微博中加入音乐搜索框,搜索结果选中后分享。这样不仅将用户转化为乐库的用户,也能将用户引导到新浪乐库的主播放器,推动其广告收益。
不过我本人并不是很喜欢在线音乐播放,大多还是在本地用foobar等播放器播放,平时也就很少跟朋友分享。对我而言,要是有个foobar的插件,可以根据我当前播放的歌曲metadata信息匹配某个在线点播的曲库,并能用鼠标点一下就可以推出去的话,我想我应该也会更多的分享我喜欢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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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1月 9, 2009
百度今日宣布与Qtrax达成音乐搜索的合作,多少有些令人意外。尽管自谷歌音乐推出后,一直有传闻百度也将推出正版音乐搜索,将是类似谷歌音乐的站内搜索模式。但没想到会发生的这么快,更没想到合作伙伴居然选的是Qtrax。
选择正版音乐下载站合作的缘由
如果冠冕堂皇的说,原因当然是为了回馈唱片公司和音乐家,促进音乐产业的发展。呵呵,不过这理由恐怕很少有人会认同是其真正的原因。不过百度要继续维持或发展它的音乐搜索业务及娱乐服务,以合理的方式回馈给产业是必然要走的路。
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应该是来自多方的压力。百度音乐搜索的版权争议问题一直是国际音乐产业的重要话题,包括IFPI、四大唱片、国内各独立音乐唱片公司、音著协以及音乐版权公司都将矛头对准这一占据中国最大互联网音乐消费市场的服务。今年文化部发布的关于网络音乐的通知,也显示百度音乐搜索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带宽条件的改善和新浪乐库等在线点播音乐服务的发展,原音乐搜索的部分用户正在向在线点播音乐服务转移。而谷歌音乐免费在线收听、下载的服务虽然没有一炮走红,也因其优于百度mp3搜索的下载体验对百度构成压力。还有捆绑IM高用户粘性的腾讯绿钻服务…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百度mp3搜索继续采用站外音乐源搜索的方式,就难以改善下载坏链、死链以及音乐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用户的音乐下载体验也就难以提升,它的市场就会面临被竞争对手所蚕食。
采用正版音乐下载站合作的方式,可以降低内容谈判的成本和缩短时间,也能缓解竞争对手的压力。
为什么是Qtrax
原因可能有三,一是Qtrax本身的定位是广告支持的正版音乐下载服务,在业内也曾有不错的口碑;二是从Qtrax早先在测试期就获得四大的支持来看,其在音乐产业内的背景显然不浅;三是Qtrax在欧美的经营情况不善,在今年早些时候曾透露有意进入亚太市场发展。
问题
用户在使用Qtrax服务时,必须是使用其特定的基于开源项目Songbird开发的客户端,并且音乐文件是采用DRM加密,合作后会是什么方式呈现给用户?
Qtrax音乐内容信息的本地化问题也需要时间解决,相信中文部分的内容应该不会通过Qtrax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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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1月 4, 2009
美国词曲家协会ASCAP向联邦法院提出了要求AT&T和Verizon电信运营商支付手机铃声的公共表演版税。当前两家运营商每个手机铃声下载已向ASCAP支付了24美分的词曲版税,但ASCAP认为手机铃声涉及到了公共表演权,所以运营商须支付总计每首48美分的版税。这个诉讼遭到了联邦法院的驳回,法官认为手机铃声的播放并不涉及公共表演版权。
这个争议让我想起前阵子关于Pandora版税问题的案子,体现的是对待Webcast与Radio两种媒体形式的版权使用及版税结算问题。随着音乐的数字化进程加快,音乐媒体、载体都发生了新的变化,类似的版权争议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多。如哪些服务究竟涉及哪些版权版税?不同的版权在数字音乐领域又是如何定义?….这些问题都需要行业规范和法律去重新诠释,也需要一定的宣传与普及(就说有些朋友有个误区,认为免费的服务并不需要作者的许可也不涉及版税问题,其实并不是)。可以说从目前看来,音乐版权的行业规范问题已经成了数字音乐发展的绊脚石,也成了音乐产业发展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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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0月 20, 2009
前阵子因个人状态等问题,博客停写了几个月,近期将会再作持续的更新。
也感谢朋友们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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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0月 18, 2009
自去年年初以来,Nokia的Comes With Music项目已经成了数字音乐领域的重要话题。有说是第三方数字音乐付费模式的先驱,也有说是iTunes的杀手……真正能挽救音乐产业的服务。事实上从Nokia的Q3财报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Comes With Music项目的运营情况并没显示出非常出色的成绩。
- 先后在全球12个国家运行,总活跃用户数10.7万;
- 英国用户数32728;
- 自2009年2月开始运行,新加坡已有19318用户;
- 澳大利亚自2009年3月起,23003用户;
- 巴西自2009年4月起,10809用户;
- 墨西哥自2009年5月起,16344用户;
- 在德国、瑞士、瑞典等国家仅几百上千用户;
而根据Nokia中国的官方消息称Comes With Music将在今年的11月左右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的服务模式将有别于其他国家。目前Nokia已经与主流的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达成合作。
在海外,用户在购买支持该项服务的Nokia Xpress音乐手机后,仍须缴纳年订阅费用方可使用Comes With Music服务。用户订阅此服务后,将能使用手机或者PC免费无限制试听、下载几百万曲库内容,但是所有下载的歌曲均采用DRM保护,每个季度能将少量的歌曲保存为无DRM格式(一季度100首)。一年服务期满后,就唯有继续购买服务或者购买新的Xpress音乐手机。
Nokia在考虑中国主流数字音乐服务百度MP3、Google Music、新浪乐库等均为免费模式这一市场的特殊性,可能将不再另行收取年订阅费用,也不再采用DRM保护模式。
我们从这可以看出,事实上国内外这两类服务模式已经产生了本质的差异。对国外用户而言,Comes With Music可以说是一项与Rhapsody有近似之处的付费订阅类服务,类似的服务有诸多选择。而国内的模式对用户来说是Nokia音乐手机的增值服务,用PC同步又可以不计无线流量费,倒也能算是一种不错的数字音乐获取方法。
但是对于诺基亚来说,由于在中国的服务用户数量巨大(据称占据60%以上音乐手机市场),又采用了免费下载模式,就无法与内容提供商实现收入分成,唯有用Flat Fee的模式合作,这必然使其服务的成本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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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10月 18, 2009
我曾经非常喜欢的歌手Michael Jackson去世了,便从网上去找来他的一些经典歌曲、专辑怀一下旧。在Twitter上也看到有许多朋友都有类似的情结,都在翻找着曾经喜欢过的MJ的经典曲目。
不过对于数字音乐服务商来说,MJ的去世也就成了典型的事件营销。Amazon、AOL music、新浪音乐、百度音乐、1ting…等国内外音乐服务商都制作了相应的专题悼念MJ,其结果也较为明显。

亚马逊音乐商店近3天的最佳销售榜,前13位都是MJ的专辑。在今天的亚马逊Mp3商店最佳销量专辑有7张、最佳单曲有8首均是MJ的作品。亚马逊官方还称在MJ去世的当日,他们的CD和MP3销量比平常提升了721倍。
iTunes也不例外,周五下午有八张专辑位列下载销量榜前十,“Thriller”也列于铃声下载的榜首。
在当当和卓越的当前音乐销量排行榜,MJ的专辑也是占据着相当的比重。由于其他大多数在线点播和音乐搜索服务的排行数据并非实时数据,所以尚看不出事件带来的影响。

较为反常的是,在移动中音平台12530平台也有做类似的专题,但却在它的24小时销量榜上一首都未能见到。可能原因有几个,本身在中音平台MJ的歌曲并不全,像Thriller等经典曲目都未在其歌库;二则中音平台的搜索采用Michael Jackson或 迈克尔 杰克逊都是不能找到对应的歌曲;三则彩铃消费的需求与音乐消费的需求,从受众和内容特征都是有较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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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erry
– 06月 29, 2009